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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深圳与三个男友同居的情爱生活

http://book.sexjk.com/  Time: 2007-11-19 12:53:46  纠错

         马小菲;36岁;私企老板

       本科,黑龙江籍,在深圳生活、工作10年,做过企业文员、化妆品销售等工作。

      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保守和不解风情的女人,我的文化、外貌和经济状况也绝对算得上中等水平,但在深圳10年,我竟然到现在还找不到归宿。我先后跟3个男人有过同居的历史,但最后都友好而痛苦地分了。我多次检讨自己,没有发现有什么大的错误,我真的不知道这究竟是谁的错。

  作者手记:

  7月14日晚上,记者的邮箱收到几封未署名的信,都是看到记者写的《单身女性调查》一书后发来的,其中有一封信特别引起记者注意,信里写道:

  “我也是深圳一名单身女人,我不是不想结婚,其实我比任何人都需要婚姻和家庭的温暖,但我却总是在深圳发现不到真爱。”

  记者回了信,并表示想采访她。15日上午,记者又收到她的信,她表示很感谢,也表示自己的单身生活确实很无奈。但她还是没有留姓名和电话。记者再次回信告诉她,不必躲藏在感情的后面,不妨把昔日的情感拿出来晒晒太阳,或许心情会有点暖和。15日晚上,记者终于接到她的电话,我们在电话里聊了两个多小时。

  第一个男人,因为自卑而离去

  我于1994年年初来深圳,经过这10年来的风风雨雨,我的皱纹和五官算是成熟了,但我对深圳的爱情却越来越陌生和琢磨不透。

 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保守和不解风情的女人,我的文化、外貌和经济状况也绝对算得上中等水平,但在深圳10年,我竟然到现在还找不到归宿。我先后跟3个男人有过同居的历史,但最后都友好而痛苦地分了。我多次检讨自己,没有发现有什么大的错误,我真的不知道这究竟是谁的错。

  第一个走进我生命的男人是广东梅县人,他常年理个很短的平头,同事和朋友都叫他小平。我们是1994年9月认识的,当时我在新闻文化中心大厦一家平面设计公司上班,公司经常接一些印刷单,然后转给印刷厂。公司很小,只有5个人,很多杂事都是由我操办。

  业务人员和老板接到单后,会转给我这个“常务值班代表”,我再通知印刷厂的业务主管来接单。而印刷厂负责跟我们联系的人就是小平。www.sexjk.com

  办公室里经常只剩下我一人,小平来接收业务的时候,通常都会坐一会儿,我会给他倒杯茶,他总是憨憨地表现出很感谢的样子。多次接触后,我对他有了好感。

  那时,他有一部摩托车,一下班就过来接我去吃饭,然后去兜风。10年前,有一部崭新的摩托车,对我们这些赤贫一族来说,他算是有点“小康”了,我紧挨着他的后背,有一次不自觉地从后面抱紧他,这一抱,竟然当晚把他“抱”回了宿舍。我们就这样开始同居了。

  小平人不坏,但就是有点老实,印刷厂几个业务主管中,他做的业务最少。所以,工资仅仅够他基本生活费用。

  我没有在乎他的经济状况,一开始,就投入了全部的感情。我出生于小康之家,从小没有做过家务活,但为了他,我会用细嫩的手指去侍弄粗重的家具,给他做饭、做早餐、做家务。晚上他回来晚了,我没有心事吃饭,不管再晚,我都要等到他回来才一起吃饭。

  大约半年后,我跳槽到康佳集团下属一家公司做设计师,我的工资比原来多了两倍。但他却在这时候失业了。

  其实,在深圳,失业是很正常的,我没有感觉这有什么难堪,但他找了两三个月工作还找不到,却突然暴躁和自卑起来,只要有一句话不中听,就摔门而出。

  1995年8月12日,我永远记得这个日子。那天,他一早出门,到第二天凌晨2点还没有回家,我打电话到他几个朋友家询问,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。

  3点钟左右,他突然打电话来说,他再也不回来了。我问他为什么,他说没有为什么,也不知道为什么,他今天到龙华镇一家工厂做行政工作,终于可以“独立自主”了,他不想继续在我的树阴下过日子,从此可以松一口气了,希望以后各奔东西。

  这是我第一次恋爱,我万万没想到是这样一种结局,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,他本来没有任何理由抛弃我,却竟然走得这么绝情。

  第二个男人,因为太优秀我离开了他

  第二个走进我生命的男人是一个“小男孩”,他比我小4岁,但比我高4厘米,我们因为这个小小的“插曲”经常拿来开玩笑,说是两项相加,“抵消”了,说两人是“最佳拍档”。

  “小男孩”还很单纯,在一家企业做内刊编辑。恋爱的日子里,几乎是我教他怎么关心我、照顾我的。

  那时,他住长城大厦一楼的一间小房子里,门口的笼子里养一条很可爱的小狗,我每天下班就跑到他宿舍,买两根火腿肠去喂它,然后,跟着“小男孩”一起带小狗去草地玩。玩到11点左右,自己又回宿舍。

  刚开始,他不懂得送我,每当我要回去时,总是自己带着小狗跟我分了路。后来,我告诉他要送我到大巴站,才可以回家。可等到他要回去,我又觉得自己比他大,应该送他回去,这样送来送去,有一天我干脆就把自己送进了他的宿舍。

  我跟小男孩同居的日子里,没有吵过架,都各忙各的,有时一两天在一起一次,有时周末才住在一起。我感觉他像是我小弟,而他也感觉我更像他大姐,有时还开玩笑说我是他妈妈,总是对我有点客气。

  两年多后,也就是1999年3月,他被总经理赏识,升任总经理助理,他们公司的资产超过两个亿,是一家有些规模的公司,那一年,他才26岁,而我已经30岁,他是公司里的大红人,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把大权交给他,他越来越显示出年轻有为。而我却在单位处处受排挤,压抑得不离开公司简直会死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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